議員接待

      立法會提供接待公眾服務,旨在收集關於立法、政府活動或政策及其他公共利益等問題的意見、建議或批評,解釋立法會的工作,以及在市民向立法會行使請願權及申訴權時提供協助。立法會接待公眾服務的時間為公共行政當局的正常辦公時間。
      另外,立法會議員按每一個立法會會期制訂的輪值表,逢星期一、星期三和星期五中午12時至下午1時,在立法會大樓接待經預約的市民。

議員接待服務時間表(由中午12:00至下午1:00)

暫無數據


聯絡資料

地址
澳門南灣湖畔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
電話
(853) 2872 8377
傳真
(853) 2897 3753
電郵地址
接待服務時間
星期一至星期四
上午 9:00–下午 1:00  |  下午 2:30–5:45
星期五
上午 9:00–下午 1:00  |  下午 2:30–5:30
(休息日: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