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提供接待公眾服務,旨在收集關於立法、政府活動或政策及其他公共利益等問題的意見、建議或批評,解釋立法會的工作,以及在市民向立法會行使請願權及申訴權時提供協助。立法會接待公眾服務的時間為公共行政當局的正常辦公時間。 另外,立法會議員按每一個立法會會期制訂的輪值表,逢星期一、星期三和星期五中午12時至下午1時,在立法會大樓接待經預約的市民。